一、济南铁路局客票代理的基本情况
济南铁路局客票计算机系统于1996年建成后,代理售票网点随之增多(包括建行50多处、华夏银行数十处)。现在济南铁路局(包括山东省和江苏徐州铁路分局)全局售票网点约有500余处,其中自有网点200多处,代理网点300多处。目前系统基本是满负荷运转,正在进行系统升级事宜。7月底铁路局客票计算机系统可升级完毕,9月底代理网点的计算机系统可升级完毕。邮政若有代理火车票业务的需求,最早也要到11月以后才能付诸实施。
铁路局在代理网点的设置上比较慎重。一是考虑网点的负载能力,代理点多了查询、打票速度太慢;二是代理网点多了加大了管理的难度。
据介绍,目前开办代理火车票网点较多的建行和华夏银行车票销售情况不是很理想,其主要是为扩大服务领域、增加宣传项目而做此业务,而不是从增加企业效益方面考虑。一般而言,位于学校附近的售票点效益稍好些。
二、关于代理售票网点投资、收益情况
一个代理售票点前期需投资约3-4万元,可以开办起代理火车票业务。其中:
出票机:1万元出头;
单设微机:1万元(铁路售票微机要求必须与一般办公微机有物理隔断,即一般办公微机与售票机单设,不可共用)
2部电话:约500元,其中一部供拨号上网用。
代理保证金:1万元。
铁路制票系统专用汉卡:每月租金50元(制票系统专用,联网后相当于一个查询制票软件)。
此外,按铁路局要求,代理售票员必须是“专门售票员”,即专职做代理售票业务。
关于代理火车票代理费收取标准,按物价局等部门规定,一张客票最多加收客户5元手续费,铁路部门与代理网点的合同中也明确此点。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代理点可能偏高。这种情况只要无客户投诉、物价部门的查处,铁路部门一般不予追究(按规定铁路部门有检查、追究代理网点手续费收取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假定“专门售票员”月工资400元,月拨号上网费50元,在不计水电、房屋资产折旧等的前提下(微机、打票机、电话按5年直线折旧),若以每张客票收取手续费5元计,每年一个网点要售出2020张票,即每天售出5.5张票,才能保持盈亏平衡。
(5X=20500/5+500*12 X=2020)
三、关于铁路票源分钱及代理网点的设置方式
1.铁路局的票源分配
按一定规律将票源的20%分配到各个火车站点,只有该站点及该站的代理售票点才可出售分配给本站的车票;其余80%的票源放于济南铁路局票务信息系统的大数据库中,任何一个站点和代理售票点均可出售存放于此大数据库中的车票(如图1)。在车票销售旺季,根据铁道部等部门要求,为保证学生、民工返家需要,分配给各站点的票源比例会相应增加。
图1中,整个大椭圆为所有票源,阴影部分为济南铁路局票源大数据库(所有售票点均可售卖),各个小椭圆为分配给各站的票源(仅供本站及本站代理点售卖)。
2.代理售票点的代理方式
代理点可以以两种方式进行代理售票。
(1)第一种方式:代理点与当地车站商谈并通过联入当地售票系统售票。
代理点与当地车站(如A车站)商谈并达成代理意向后,A车站 将代理网点的位置状况、经营能力、合作意向书等报济南铁路局,济南铁路局批复、同意后,从票务系统后台给A站开通系统,代理点可联网代理。此代理点可以售卖分配给A站的票源,也可售卖济南铁路局大数据里的票源,即图中A小椭圆+大椭圆阴影部分票源。
此种方式可能比第二种代理方式速度慢,(因要通过A站的代理服务器访问铁路局票源大数据,而非直接访问)。
(2)第二种方式:直接连接到济南铁路局售票系统的前置服务器上,售卖票源大数据库里的车票(即图中大椭圆阴影部分票源)。
铁路局不允许代理售票的公司有自己的前置服务器。因为代理企业拥有自己的小系统后(一台前置服务器连接多个代理售票网点),铁路局担心管理上存在漏洞(如旺季抢票可能不好控制)。但山东省建行在代理车票方面拥有自己的前置服务器,据说是济南铁路局局长亲自指示才促成此举。
四、其他问题
1.原来设想的电子化支局查询车次后预缴定金订票、打票机出票的方式有障碍。因为在当前的铁路客票代理信息系统下,所有代理点均可售卖大部分车票,可能存在查询时有票而打票时已无票的现象。
2.铁路部门提醒,在当前的票务代理体系下,代理点可能会出现旺季打不出票、淡季有票无客的现象。
3.铁路部门设立代理网点的目的主要为方便位置偏僻、购票不便的散客,不是针对集团客户,另外为防止旺季代理点抢票行为发生,所以在购票张数上对代理点有限制。如同一车次一次打票最多为5张,再打虽有但票号可能已不相连。
4.建议有强烈代理票务需求的局先与当地车站协商,达成意向后报济南铁路局批复开办。省局可为济南铁路局的顺利批复做一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