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议上,提出了“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中“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是重要的一条。
当前,我国正在深入落实“十一五”规划,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这就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有机统一,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对每个公民行为准则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人心的坚强纽带,是实现宏伟目标的强大的精神动力,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准则。
所谓团结,就是为了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理想或完成共同任务而联合或结合,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也就是一个团队结成真正的联盟,构成一团,成为同路人,志同道合,风雨同舟,以事业为机制,形成事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团结互助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特征,这种人与人之间互相团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关系,是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共同目标而结成的同志式的关系,是人类最进步、最道德、最高尚的关系。
与团结互助正相反的是损人利己。也就是损害别人,以利自己。这不仅是一种自私的思想观念,也是一种损人害人的错误行为。为了个人的目的,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惜牺牲和伤害他人。如果对“损人利己”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不进行批评和指责,就难以做到团结互助,正气就树不起来,就不能搞好真正意义的团结互助,讲团结就是一句空话。这说明,无论任何单位还是个人,都要真心珍惜团结,搞好团结,自觉抛弃一切私心杂念,而绝不能以损人利己为筹码,不然,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自古以来称为“礼仪之邦”、“君子之国”,有着优秀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的民族总是在坚守着一份对于真、善、美的崇高而纯粹的追求,正是这种精神造就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丰功伟绩,承载着历史与传统的血脉。在传统文化里,就把团结作为一种美好的德行来倡导,“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精辟的论述充分反映出古人对人与人相处的德行准则及团结意义的精髓。“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是我们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的精神之柱。也就是说要团结人先做好人,要与人相处先正心修德,只有内心充满真、善、美,才能与他人友好相处,才能被他人所接纳,才能被社会所认同,从而形成力量,奠定成功的基础。否则,一切以个人利益为重,对自己有利就干,对自己没利就不干,自私自利,或见利忘义,或损人利己,只能自食其果,或被他人所遗弃,或被群体所淘汰,最终以损人的目的开始,以害己的结果告终。
树立“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领导干部、共产党员是关键。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要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必须把党性修养及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当作为道德修养的必修课,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时代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实质,以民族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团体的利益为重,以一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倍加高度重视团结的重要性,树立大局意识,团队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发扬传统美德及民族精神,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情操,继承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时代的精神,自觉做团结的模范,使团结成为一种责任,一种风范,自觉把“官职”视为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行动的指南,身体力行,牢记党的宗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拥护人民,奉献人民,同时还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勇于同一切背离人民、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做斗争。要时时、事事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特别是要把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融化到所从事的工作中去,时刻把他们冷暖挂心头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人民负责,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各种力量组织起来,形成合力,一事当前,先为他人着想,不仅能团结与自己意见相同的人,也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人,在出现局部的、暂时的意见不一致时,互相之间应做到心平气静,以诚相待,以理服人,共同商量,有了分歧不回避,摆到桌面上来,各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求大同存小异。当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为大局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以人格的力量、以榜样的力量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否则,若各持己见,各得己利,五指不成攥成拳,一盘散沙,于党的事业不利,于他人不利,于己也不利,不仅影响团结,更影响事业的发展。
同时,要在全社会切实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形成浓厚的精神文明氛围,动员全社会所有公民,尤其是广大青少年,要争做团结互助的模范。使每一个公民,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无论地位高低,无论生活在哪里,都要把团结作为每个人的人格魅力和精神追求,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搞好团结,人人有份,人人有责,人人有利,事关你我,事关国家,事关大局,事关国家前途和发展,事关每个人的命运和荣辱。这就要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及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珍惜团结,维护团结,以实际行动搞好团结。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同心同德、万众一心,大家心往一块使,劲往一块使,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帮助,大公无私,先人后己,有了困难,能够同舟共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了荣誉,互相谦让,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帮他人之所需,人人关心和帮助他人,处处尊重和爱护他人,“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人人充满爱心,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爱人如爱己,助人如助己,与人为善,严于利己,宽宏待人,给人以温暖,让世界充满爱,自觉抵制损人利己的不良现象,营造一个“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和谐社会。这样,就会把蕴藏在亿万人民群众身上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否则,任何不重视团结、不自觉维护团结,而破坏团结的行为,必然使大家人心涣散、人心相疑、人心相斗,不仅缺少凝聚力,没有战斗力,而且丧失人的斗志,严重影响安定团结,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无数历史经验证明,无论一个家庭、一个团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还是一个社会,都要团结,团结是一种高尚的德行,团结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成功的基础,团结出成绩,团结出效益,团结出胜利。只有团结,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只有团结,公民才会越来越幸福安康,只有团结国家才会越来越富强,只有团结才会有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也惟有团结,中华民族才会早日屹立在世界优秀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