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电压在10kV及以下的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的安全、可靠,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
发电机房设在站区内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控制室、配电室设在机房的下风侧。
冷却水池、喷水池设在机房和室外配电装置冬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站内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5%.
燃油罐宜采用钢制油罐,其数量不应少于2个。
事故油池应设在发电房外,其与发电机房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m。事故油池的贮油量不应少于全部日用燃油的燃油量。
柴油机应有单独的排烟管道和消音器;发电机房内架空敷设的排烟管应设隔热层。地沟内的排烟管穿越油管路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发电机房外垂直敷设的排烟管至发电机房的距离不得小于1m;排烟管的管口应高出屋檐,且不小于1m。
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停放的地点应平坦,并宜高出周围地面0.25~0.3m。柴油发电机拖车的前后轮应卡住。
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的拖车应有可靠的接地。
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的拖车上部应设防雨棚。防雨棚应牢固、可靠。
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周围4m内不得使用火炉和喷灯,不得存放易燃
柴油发电机的总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的需要和大容量电动机起动时的要求。起动时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并列运行的柴油发电机应装设同期装置。
柴油发电机的出口侧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及低电压保护装置。
发电站内应设可在带电场所使用的消防设施,并应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变电设施、配电设施
变电所、配电所的所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
接近负荷中心,便于线路的引入和引出。
所区不受洪水冲浸、不积水,地面排水坡度不小于0.5%.
设在污染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避开易燃易爆危险地段和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变压器室、控制室及配电室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防雨、防风沙;防火等级不低于3级,其中变压器室不低于2级。
采用百叶窗或窗口装金属网,金属网孔不大于10mm×10mm。
邻街采光高窗的下檐与室外地面高度不小于1.8m。
门向外开,其高度与宽度便于设备出入。
面积与高度满足配电装置的维护与操作所需的安全距离,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容量在4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可采用杆上安装。杆上变压器的询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m。
容量在4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应采用地面安装。装设变压器的平台应高出地面0.5m,其4周应装设高度不应小于17m的围栏。围栏与变压器外廓的距离不得小于1m,并应在其明显部位悬挂警告牌。
室外变电台变压器的高压侧和低压侧应分别装设高、低压熔断器;熔断器距地面的垂直距离,高压不宜小于4.5m,低压不宜小于3.5m。各相熔断器间的水平距离,高压不应小于0.5m,低压不应小于0.3m。
位于人行道树木间的变压器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高压不应小于2m,低压不应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