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说一个你的失误,就是,写欠条,签名字的同时,是必须要按手指印的,因为,笔迹可以伪造,但是指纹是唯一的,也无法伪造的。不过,这个只能当做你以后做事的一个提醒了。然后再说现在这个事情。现在这种情况,申请笔迹鉴定是必须的了。但是,要看鉴定什么时候的笔迹。你要先能找到他以前的其他地方签名的笔迹最好。因为,一个人,签名是经常的事情,比如购物买东西,有时候小票领奖都是需要签名的,还有办电话卡也需要签名,或者高考签名,结婚证签名,孩子出生证签名,等等,有很多的途径可以获取的到他的签名。因为他在签那些名字的时候,是没有事先想到会伪造的,所以不会造假,找到他的其中一个过去的签名,然后再拿着欠条,去相关部门进行法律鉴定就OK了。这也是你要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了,如果我的回答对你会有所帮助,请采纳。
你好,他不认可签字是他所签,他应该申请笔迹鉴定,如果他不申请,法院应该认定欠条是他所写。如果笔迹鉴定结果不是他写的,那你会败诉,笔迹鉴定费用由你承担。
笔记鉴定是可以用他以前的其他书面笔迹来做的,不会傻到让他现场作假。
你这个法官还真有意思阿,眼睛看都能鉴定了。你可以上诉阿,在二审时申请笔迹鉴定的。先打鉴定机构询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呗,既然人家是专业机构,当然会有办法了。
申请笔迹鉴定需要你提供至少三份以上有被告签名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