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部接收到申请后,根据各部门招聘申请,结合该部门人员编制和实际情况,尽快与各部门人员沟通后提出招聘意见并上报总经理审批,获准后执行招聘。三、人事部门制定招聘方案及与招聘工作相关的表格,同时拟定招聘计划后按照招聘方案施行招聘。并通过各种方式(如报纸、电视广告、网络、人才招聘会、人才交流会等)面向社会发出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需带的资料、应聘时间地点等)。四、参加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资料及证件到公司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有需要可让其先参加笔试后再面试)。五、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资料后,协同用人部门主管或部门专业人员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并对前来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若有笔试,则应提前通知笔试成绩合格或达到要求的应聘人员前来面试)。六、人事部配合用人部门人员对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共同决定合格者并拟定录用。人事部门负责将面试结果及拟定录用人员资料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获准后,由人事部门通知受聘者到公司报到进行试用。部门负责人或经理一级人员的招聘由总经理对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试用(试用期均为三个月)。七、人事部门对参加面试以及进入试用期的人员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具体事由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条例执行。八、人事部协同用人部门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考核并对试用期满的员工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办法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关条例),将试用期间的员工的考评结果及试用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拟定正式录用意见,将录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获准后,由人事部通知试用期人员被正式录用或被辞退。九、人事部召集试用期满且被正式录用的职员前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十、凡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按公司有关规定享受正式员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