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持申请表前往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凭“申请贷款的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贷款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后须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回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5、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以特快的方式邮寄至相关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银行将依据回执单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