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车逃逸怎么处罚

2024-12-20 02: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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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涉嫌交通肇事罪和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交通肇事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

“二次酒驾”造成事故并驾车逃逸,天津武清交警连夜查找线索摸排,3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8月14日20时19分,武清交警接警称,在大良镇双树村乡村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倒地不起,肇事车辆逃逸。办案交警赶到现场后,通过勘察,受伤男子当场死亡,肇事车向西逃逸,而根据现场遗留的前大灯碎片,交警多方比对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夏利轿车车型。

通过连夜走访群众、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录像,交警迅速确定牌照号为“津J××969号”的车有重大嫌疑,车主为大良镇宋某。在大良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下,交警迅速赶到宋某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其家人介绍宋某当天晚上开车出去和朋友一起吃饭,但一直未回家。

当晚23时,宋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和朋友们吃饭一时兴起,就喝酒了,路上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出了事。”经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宋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04.3毫克,涉嫌醉酒驾车。

据调查,这并不是宋某首次“酒驾”,今年7月10日,宋某就因酒驾被武清支队河西务大队查获,依法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案发时驾驶证仍在暂扣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武清交警3小时破获酒驾撞人逃逸案

回答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十、本修正案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回答3:

1、民事赔偿责任:
因为楼主肇事逃逸,应该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都要有楼主进行赔偿。
既然已经达成了协议,楼主只需要按照协议去执行,别的就没什么了。

2、违法责任:
酒后驾驶,绝对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楼主已经做了酒精测试,楼主的行为是属于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是第几次被抓住酒后驾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按照从高处罚的原则,楼主至少要被处罚:
暂扣三个月驾驶证、罚款500元。
另外,楼主的酒后驾驶是什么时候的事?如果是2010年4月1日以后的事,楼主还要被记12分

回答4:

吊销驾驶证,会承担法律责任,看受害人的情况判处12年以下徒刑,如果死亡,则一命抵一命。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