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定金,在合同中能否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

2024-11-24 04: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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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马颖秋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对于在合同中能否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这个问题,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 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增加; 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回答2: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金和定金罚则是不能同时请求的,只能选择适用一种。如果定金罚则不能够弥补实际损失时,则可以主张按约定的以实际损失为限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