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遗产由谁继承?

2024-11-24 18: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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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否则不能继承。 二,因为他们都不是继承法所规定的合法继承人。 三,代位继承只存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死亡, 并且只能是晚辈直系血亲。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回答2:

如果留有遗嘱指定由某某人继承的话,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必须依照法律第一、第二继承人来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