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农村本村能竞选本村主任吗

2024-11-24 04: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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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籍虽然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达一年以上者,经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参加居住地所在村主任的选举。
  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回答2: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既是关系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关键所在。而基层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石,更是具有不容轻视的意义。村民自治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志着我国基层政治制度由传统向现代的革命性变迁和整体性发展。作为一种农村基层自治形式,村民自治理应依赖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的不断完善来实现其发展。但事实上由于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因两委关系的恶化、选举的虚化以及自治权的虚无等而面临着巨大的现实生成困境乃至流于形式, 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功能; 作为一种现实的政治民主化及现代化过程,村民自治的历史情境内在地要求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必须社会化、民主化、制度化。下面我就农村基层选举的村级选举这一个方面的有关内容作以论述。一、当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背景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农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重大创新。因此,进一步完善“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努力提高选举质量,对于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加强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保证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的概念内涵内蕴于村民自治具体实践展开过程之中, 事实上, 村民自治的实践展开过程包含以下4个方面: 其一是民主选举, 也就是直选, 即以最民主的直接选举方式选举村长及其它干部的选举方式——民主化村级选举;其二是民主决策, 即通过直选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决定重大事宜的过程; 其三是民主管理, 即通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 建章立制进行规范化管理(其中当然包括了民主选举的制度化) 的过程; 其四是民主监督, 即实行村务公开, 民主评议村干部的过程, 对不合格的村干部进行弹劾, 再通过民主选举补充新干部的过程。可以看出, 村民自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不断贯彻和完善的过程, 从学理上来说, 在某种程度上, 村民自治和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之间是一种良性的动态的互动关系: 一方面, 村民自治的宏伟实践将会为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的逐步完善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村民自治无疑是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形成的实践基础;另一方面, 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的逐步完善将会不断夯实农村基层政治的民主基础, 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村基层政治的民主化和现代化, 确实保证村民自治的落实和实现, 这样, 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的完善与否无疑成为村民自治实现程度的重要表征和集中体现。二、当前我国农村基层选举的现状及原因分析我国在基层民主建设的过程中历史性的开创了村委会制度,开辟了我国民主建设的新局面,并且在世界上产生了相当广泛的影响。在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实行以来,民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同村委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分不开的,而村委会选举制度更是起着相当重大的作用。何谓“村委会选举”?通俗说就是通过村民的集体民主参与,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领导班子的过程。 (一)我国农村基层选举的现状村委会换届选举实行直选,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大为增强。由于选举工作面广量大,执行《组织法》的具体程序还不够健全,部分基层干部群众的认识不到位,在换届选举中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到期不换届。《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然而有些地方借情况特殊,村委会届满后往往拖延而不能及时进行换届选举,老班子继续运转。有些地方进行直选后,由于种种原因,新的村委会主任未选出,思想上有顾虑,就不再组织二次选举,直接由乡镇政府指定某人主持村里工作。 2、登记、公布不过细。有的地方未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在选举的二十天以前公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有的工作不细致,造成部分有选举权的村民漏登,没有选举权的错登,导致选举时部分选民在选举现场向选

回答3:

不能,我知道这个答案会使你有点不高兴,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只有户口在本村村里的村人才能有选举权和竞选权,即使你的户口在当地派出所不在村里的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