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注意的问题: 采取承包经营分公司的方式首先应与其总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拟草合同须参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协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订立承包经营合同时应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所以,对于这份合同你应当请专业律师操作,切勿因小失大 。 利弊分析: 有利的因素很多(资金投入少、风险可转嫁、无须烦琐的审批手续。总之一切都是现成的,拿来就可以用),否则你也不会有此想法。弊端如下: 首先,要承包分公司必须得到总公司的同意。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须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总公司会对承包主体提出较高的要求,甚至会干预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这是个人承包分公司创业的一大障碍所在。 其次,承包其他企业分公司创业就只能打着别人的品牌做事。分公司经营得再出色,也只能是别人的品牌,自己无法拥有自己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