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敲矗�诿袷铝煊蚴欠褚泊嬖谧庞氪讼嗬嗨频那樾文兀糠�晌醋鞒雒魑墓娑ā� 我国民事诉讼法二审实行的不是全面审查原则,而是二审法院只能围绕着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裁判,这一点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有相应的规定。该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可见,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如果上诉人没有要求二审改变一审判决结果,二审法院是不能予以审查的,特殊情形除外。但是否就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就可以做出对上诉人不利的判决呢?我认为做出对上诉人不利的判决是不妥当的,因为这违反了上诉人上诉的目的,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上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