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2)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4)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5)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的长期稳定。追问: 是两部宪法。回答: 以上是美国宪法,英国宪法的意义: 首先、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模糊性。世界各国的宪法一般都有一个指导本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我国宪法的指导原则是四项基本原则,美国的宪法原则是三权分立和联邦制。而无论是制宪、行宪还是护宪,都必须在这个基本原则之下进行。确立宪法的基本原则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也局限了宪法的适应性。如果社会发展或政治实践超出了这个原则,那么就不是仅通过正常的方式,如宪法解释、宪法修改等手段所能够调整和解决的,必须重新制定宪法。这样宪法在适应性上就有所欠缺。英国宪法缺少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的特征,从另一个方面说,带给了英国宪法的高度适应性。英国宪法不必受那些抽象的意识形态的束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随时改变宪法的具体内容,抛弃那些不合时宜的东西,这样英国宪法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持宪法的稳定性。 其次、英国的分权不明显。近代意义上的分权原则虽然是由英国人洛克首先阐述的,但是严格的分权原则从来没有在英国的宪法上得到过贯彻。实际上英国人对分权并不是很感兴趣。詹宁斯的话颇有代表性,“我们也不应认为权力分立本身就是自由的基础,……是民主而不仅仅是分权维护了英国的自由。” 他们所强调的是一种混合的权力观。这种权力观对三种国家权力不做严格的划分,三种国家权力的配置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调整。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伴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到垄断阶段,议会的权力也经历了由膨胀到衰落的过程。也正是这种灵活性的姿态加强了英国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第三、不成文的宪法结构。构建一部完善的成文宪法典,是当代立宪的潮流。但是英国人从经验主义的观点出发,对制定成文宪法的作用感到怀疑。詹宁斯在谈到这一点时说“任何人都可以草拟一部宪法,但只有在与政府有关者可能遵守它的时候,它才能成为宪法;如果他们不遵守它,那它就不是什么法。” 英国人仍然自豪的坚持着不成文的宪法形式。这种立宪方式可以及时的把进步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并很方便的加以改变。而英国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成文立宪的实验(《政府约法》)最终以独裁统治而告终,更加坚定了英国人走不成文宪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