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的转正问题。讨论时,应当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人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作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1)按期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未发现其他问题,具备党员条件,应作出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2)延长预备期。预备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应作出延长预备期 (半年至一年)的决议: ①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②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又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表现一般,混同于普通群众,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 ③入党后,虽然工作表现尚好,但发现其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④在预备期间,犯有一般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⑤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需要继续教育和考察的。 (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作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①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不执行党的决议,情节严重的。 ②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③在预备期间,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或思想落后,觉悟很低, 经党组织教育帮助,没有继续进步要求的。 ④入党后,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或犯有一般错误。经党组织批评指出后,拒绝检查改正的。 ⑤在预备期间,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本人隐瞒了入党前的严重错误。 ⑥因共产主义信念动摇、不愿接受党纪约束等原因而提出退 党,或延长一次预备期后,仍无明显进步的。 ⑦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