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房假离婚后丈夫与别人结婚,我该怎么办?

2024-11-25 06: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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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年前,我和丈夫商量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住房限购政策,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没有想到,一个月后我丈夫与别人结婚,并领了结婚证。请问我和丈夫的假离婚有效吗?他和别人结婚是否受法律保护? 答: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对那些感情确已破裂,难以共同生活的夫妻,在精神上是一种解脱。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流动人口的增加,以及人们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的变化,一些夫妻假借法律赋予的离婚自由的权利,来规避法律或政策所要求的义务,搞“假离婚”以达到非法目的。 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假戏真做”,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从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安定隐患。甚至有些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还编造各种谎言,骗对方与其协议离婚后再复婚。一旦实现目的,他们就撕破脸皮,不再复婚。 所谓骗离婚,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捏造虚假的事实或者隐瞒某种真实情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复婚,从而骗取对方同意离婚的违法离婚行为。骗离婚的特征是:第一,要求离婚的一方是真实的意愿,但又故意向对方表明自己离婚的目的不是真离婚,从而使对方处于一种被蒙骗的状态,确信离婚只是一种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因而同意离婚。第二,一方提出离婚完全是以不复婚为目的,而另一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则期待所谓目的实现以后恢复夫妻关系。第三,骗离婚行为结果的唯一性,即一方提出离婚,是想自始至终要解除夫妻关系,彻底摆脱对方,离婚后或独居、或与他人再婚,根本没有复婚的意思。第四,骗离婚既是当事人一方的欺骗行为,又是一种基于欺骗而产生双方同意的离婚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婚姻自由、自愿的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 对于骗离婚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主张该行为无效,当事人如果与别人结婚,将构成重婚罪。 假离婚引发的纠纷,近年来屡见不鲜。很多人基于对感情的自信进行了“假离婚”,然而感情实际上是善变的,一纸婚约不仅是对感情的固化,也是对双方利益的保证。 你和你前夫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他和别人的婚姻关系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你和你前夫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有表示自己意思的自由。你们到民政局按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后,你们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你前夫和你离婚以后又与别人办理了结婚证,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这件事也给大家一个教训,贪小便宜吃大亏。我们对待自己的婚姻问题太草率,太相信自己的判断,最后自己哑巴吃黄链,有苦说不出。 相关规定: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地平线律师事务所)Tags: 买房离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