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 国家统计局
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关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自1984年开始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截止到1996年全部完成,并将数据成果统一到了1996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这次调查,全国组织了50多万专业人员,采用航空为主的遥感资料和大比例尺地形图,全野外实地调查的方法,逐地块调绘量算面积,查清了每个地块准确的土地数据。逐级汇总出全国土地类型、数量及分布。农业土地面积普查是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项调查是以全国土地详查的原始资料为基础,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取得分行政村的耕地面积数据。这一重大成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有关政策、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等应采用公布的土地调查数据;农用地转用、征用等应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地类、面积为准。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根据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变更后,农村土地承包、农业税赋以及其他涉及农民负担等现行政策都不作调整。
一、调查的全国主要地类面积
耕地:13003.92万公顷(19.51亿亩)
其中坡度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607.15万公顷(0.91亿亩)
园地:1002.38万公顷(1.50亿亩)
林地:22760.87万公顷(34.14亿亩)
牧草地:26606.48万公顷(39.91亿亩)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407.53万公顷(3.61亿亩)
交通用地:546.77万公顷(0.82亿亩)
其它为水域和未利用土地。
二、 我国耕地分布及质量状况
(一) 耕地面积总量
我国用来种植农作物的耕地面积,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米,北方宽小于2.0米的沟、渠、路、田埂。据汇总的结果显示:截止199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3003.92万公顷(19.51亿亩)。分东中西部地区来看,东西部地区的耕地面积较少,各占28.4%,中部地区较多,占4.32%(见表1)。
(二)耕地质量结构
在全国耕地面积中,坡度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607.15万公顷(0.91亿亩)。分东中西部地区来看,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见表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应当有计划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
表1 东中西部耕地分布情况
地区
耕地面积
占全国比重(%)
万公顷
万亩
东部地区
3695.59
55433.83
28.4
中部地区
5611.89
84178.33
43.2
西部地区
3696.45
55446.68
28.4
表2 东中西部地区2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积
地区
耕地面积
占全国比重(%)
万公顷
万亩
东部地区
38.67
580.00
6.4
中部地区
104.00
1560.00
17.1
西部地区
464.00
6960.00
76.5
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分别占60.2%和39.8%;分东中西部地区看,东部地区有灌溉设施的比重大,中西部地区的无灌溉设施比重大(见表3)。
表3 东中西部地区有灌溉设施和无灌溉设施的耕地占各自耕地面积的比重
有灌溉设施耕地比重(%)
无灌溉设施耕地比重(%)
东部地区
57.7
42.3
中部地区
32.9
67.1
西部地区
32.4
67.6
三、土地基本国情未变,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仍是长期任务
在土地面积的调查中,以国际和国内标准的公顷和市亩统一了各地在耕地面积计量中普遍使用但标准不同的“习惯亩”。同时,对耕地的概念和口径范围也实行了统一标准,包括了北方宽二米、南方宽一米以下的沟、渠、路、田梗面积。全国耕地面积调查数比经常性的统计年报数大3506.83万公顷(5.26亿亩),主要是耕地面积数据的计量单位和统计口径标准化了,数据准确了,实际耕地并没有增加。
从人均耕地看,全国人均耕地面积0.106公顷(1.59亩),仍不到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大于0.13公顷(2亩)的12个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的地区。人均耕地少于0.067公顷(1亩)的7个省(市、区),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个直辖市。这些地区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
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这是我国国情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是我们当前执行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