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有外遇,要求离婚,女方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2024-11-25 05: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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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男方欠女方的三万元是在何时产生,是否有证据?
男方有外遇,女方可以收集证据,但要注意保护他人隐私,诉讼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无过错方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回答2:

你好,请问这个男方欠女方三万元是怎么回事。如果是婚前的债务,这三万元已经由你们结婚这一法律行为而混同了,通俗地讲就是婚前的债务成了你们的共同财产,已经消失了,不作数了。
楼房是男方父母名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归产权登记人所有,也就是男方父母所有。
结婚这么多年怎么没有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出有特殊约定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依法分割。
因为男方有外遇,是过错方,那么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他要承担更多的义务,法律是保护女方,也就是弱势的一方和无过错方。如果说真的没有一点财产的话,这个问题就严重了,因为你流产的事情,如果不是男方的行为造成的,无侵权无责任,根本不需要赔偿。
主要是在分割财产上你有优势,没有共同财产只能要求一点补偿,推荐区当地法院立案庭询问,你这种情况,请律师也不划算。

回答3:

  1. 取得外遇证据,男方有过错可以多分共同财产

  2. 房产如果是婚后买的,即使是男方父母的名字,有证据也可要求分割

  3. 流产是因为男方原因造成,可要求一定的补偿

回答4:

宝妈求助:老公月子期出轨,要求半年内离婚
在小涵鼓起勇气找缘盾情感求助的时候,她向古非老师承认,尽管她已经关注缘盾情感好几年了,但她一直以为缘盾的案例故事只是夸大其词,等到这类“戏剧化”的故事真实发生在她身上后,她才在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信任缘盾。
说起小涵跟老公刚结婚的甜蜜时光,她是根本不相信缘盾的案例故事会一字不差地发生在她身上。当时的老公极其宠爱小涵,比如小涵半夜突发奇想要吃什么,老公再晚也会亲身去买,记得有一次台风天,就连外卖小哥也拒绝接单了,但在小涵的一再要求下,老公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冲入瓢泼大雨之中,只为小涵带来热腾腾的美食。
然而,宝宝的出生并没有让夫妻两人的感情进一步升华,老公的频繁加班让一直关注缘盾情感的小涵及时发现了老公的行为异常。
“没错,我在外面有人了。”
在小涵的随意试探下,老公居然很大方地承认了自己出轨女同事的事实,看着面前这个若无其事的男人,小涵的情绪失控了,她不断捶打老公,却没有得到他的任何忏悔,从那一天起,老公就离家出走了。
跟很多遭遇出轨的女人一样,小涵不断电话、信息轰炸老公,用尽她能想到的恶毒语言去咒骂老公,得到的却是老公要求宝宝满六个月后就离婚的答案。
小涵彻底崩溃了,她想到了各种悲惨的结局,甚至想到了死,就在她快要堕入无尽深渊的时候,她突然想起自己如今所做的,不正正是她一直关注缘盾情感所描述的错误行为吗?
带着最后一丝希望,小涵向缘盾情感的古非老师求助,想在离婚期限内的最后三个月挽回老公,时间非常紧迫,小涵也非常焦虑,但古非老师的辅导却是让小涵先稳定自己的情绪。
古非老师表示,小涵的性格比较作,在谈恋爱和刚结婚的时候,问题还不严重,但随着宝宝的诞生,老公既要应付新生儿所带来的沉重生活压力,还要应付情绪失控的妻子,备受压力的老公这才会犯下一时的错误。
在古非老师介入辅导的短短20多天里,小涵的失控情绪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老公不但主动跟小三分手,还回归到正常的家庭生活中,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陪宝宝玩,甚至连平时最爱玩的手机也放下来了。
离婚的期限还没到,老公就跟小涵为出轨的事情道歉,并承诺以后会好好过日子,不会再出轨,小涵也承认自己过去经常由于老公不陪伴自己而吵闹的性格有问题,将来会学习多理解老公。一场婚姻危机,最终却成为夫妻两人共同成长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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