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PC合同中总承包项目经理权限怎么填写?监理单位监理内容、监理范围和监理权限怎么填写?

2024-12-20 16: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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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项目经理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或授权人)签署后方为有效;

工程监理
6.1.1甲方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依据甲方和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内容为准,监理合同未作说明的,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如监理合同内容与本补充合同不相符合,以本补充合同为准;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总监无权免除本补充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6.1.2若监理公司派驻的总监易人,甲方将提前3天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1.3甲方的指令一般通过监理向乙方发出并监督执行,但须经甲方总代表的签字,特殊情况下甲方可以直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项目经理或其指定收文人在收到台帐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不得借故拒收甲方或监理的任何文件,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次。乙方无故拒收甲方及监理文件的,甲方可会同现场监理人员留置该文件,并形成情况说明由甲方及现场监理人员共同签字后,视为已将该文件送达乙方;
6.1.4甲方授予监理的职权的范围乙方必须执行。乙方应接受监理对本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作,参加监理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如有违约行为,按本补充合同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