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发布)、《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3-93); 3、审批时限:初级作业证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中、高级作业证经市公安局审核后,报省公安厅审批,审批时限待定; 4、办理手续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资料(四套): (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审批审》,经所在县级公安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 (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表》; (3)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 (4)个人学历证明(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5)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设计书、获奖证明等,并经所在单位盖章),申请初级作业证可不提供设计书、获奖证明。 申请初级作业证的,技术职称证书至少为初级;申请中级作业证的,技术职称证书至少为中级;申请高级作业证的,技术职称证书至少为高级;经审查合格的四员,由县、市公安局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安全作业证。 七、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年审(换证)审批 1、项目名称: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年审(换证)审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发布)、《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3-93); 3、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4、办理手续: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资料(三套): (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年审(换证)审批表》,经所在县级公安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 (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原件; (3)年度爆破工作总结。 经审查合格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由市公安局给予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