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富有变化与具有空间意义的线条,利用它的走向、长短、粗细、强弱、松紧、虚实等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组合关系,能够表现物象的形体结构、透视关系、空间关系及其物体的质量感,同时能够表达作者的个性和对形象的独特感受。线条是极具说服力的绘画语言。它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和形式美感。 线条包括:(1)形体外轮廓部位透视面视觉上的缩减所形成的细窄的边缘线(轮廓线)。(2)形体由于面与面之间的交接与联合产生的转折线(结构线)。(3)用以组织调子、表现体面的排线。 应用浓淡、虚实的线条正确地表现形体的轮廓线与结构线,明确它们穿插与接,能够确定物象形体的主要特征与空间关系。 运用生动多变的排线可以表现形体的体面转折、肌里质感,光影色调及空间深度。 明暗色调明暗色调是素描基本的表现手段之一。是表现物象立体感、空间感的有效方法,对真实地表现对象具有重要的作用。明暗素描适宜于立体地表现光线照射下物象的形体结构、不同的质感和色度及物象的空间距离感等等,使画面形象具有较强的直觉效果。 明暗色调是指物体对光照量的不同反射而早成的不同明度,并由此产生的色度上的层次变化。 实际上明暗是形体本质特征在一定光照下的特定表现。因此,正确描绘画面的明暗色调关系,能够正确地表现形体体面的起伏、形体的空间关系,体现物体的形体结构,从而在平面上创造富有立体感的视觉形象。在素描中,观察与刻画明暗色调的目的,是为了分析与表现处于特定光照下物体的形体本质特征,体现物体的结构、体面、空间、色调与质感等等。 产生不同明暗调子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 光源的强弱、多少、光源距离形体的远近及形体各部位的与光源的距离。 (2) 物体体面与光线所构成的不同的角度。 (3) 物体的固有色、透明度、反光性能。 (4) 背景色的不同色调。 (5) 物体与画者的空间距离。 物体受光照后产生的明暗调子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部分: (1) 亮部,包括直接受光线照射的高光点和受光线侧射的中间调子。高光一般出在较光滑的物体上,是亮色调中某些凸起点。中间调子呈现出较为清晰鲜明的特点,调子变化复杂而微妙。 (2) 暗部,包括处于受光部分结束、背光部分开始的部位的交界线和受侧面环境光影响而产生的反光,以及由于物体遮挡光照而形成的投影。明暗交界线在色度上是最重的色调。反光往往体现暗部的形体转折与起伏,画好反光有助于立体感的表现。投影直接体现物体的空间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