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管这样的事么?怎么找劳动仲裁才能起作用? 答案: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1、劳动者按照法律程序提交辞职通知,如果公司不批准,就要注意收集你已经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的相关文件,并且确保这个文件已经送达到公司;
2、同时也可以搜集公司不合理的地方的证据,比如没按照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公司克扣或者不发工资等来提起申诉。
说明:
1、如果你是自己没有按正常流程提出离职,也没有做交接工作,是自己说走就走的,那么,我个人建议在通过法律途径前还是应该和公司再心平气和的交流一次,帮助做好手头工作的交接,做好了还不给再通过法律途径;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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