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是与体力劳动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一般而言,是指主要依靠头脑中的知识和智慧进行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活动。脑力劳动可以具体划分为四种基本形态:创造知识的脑力劳动、传授知识的脑力劳动、管理知识的脑力劳动和实现知识的脑力劳动。 创造知识的脑力劳动的职能是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进行创造性的研究、探讨、劳动成果表现为精神产品,即应用自然科学、理论自然科学和理论社会科学。创造知识的脑力劳动是潜在的生产力,一般不直接形成价值,但科学技术日益变为直接生产力。 传授知识的脑力劳动的职能是从事传授知识和技术的教育工作,劳动成果表现为知识转移,使更多的人掌握更多的文化、科学技术,一般也不直接创造价值,而是通过培养人,提高劳动者的质量,而间接创造价值。 管理知识的脑力劳动是进行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管理及其他管理、组织生产、调节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调节生产力内部的矛盾,劳动成果表现为国家、社会部门、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这种形态的脑力劳动通过组织管理,将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实现知识的脑力劳动,其职能将人类创造的和学习到的知识技术付诸实践,变为现实的生产力。劳动成果表现为物质产品或劳务的增加,非物质生产的发展。这种类型的脑力劳动属于物质生产领域的部分,直接创造价值,属于非物质生产领域部分,间接影响价值。 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间,体力劳动对于人类的产生、生存和发展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劳动创造了人。生产力水平越低,体力劳动越重要,体力劳动的实践发展了人的智力。但体力劳动只能作用于自然,感觉自然,无法从本质上认识自然和科学地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脑力劳动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各种科学技术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单纯的体力劳动是无法适应高速发展的社会。对于脑力劳动的认识已达到新的水平。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科技人员的作用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