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到扬州的天长县(在现在江苏省)去做知县。到任不久,就遇到一件案子。 这一天,一个农民的孩子到河边放牛。他把牛放在河滩上吃草,自己就到河边玩去了。等他想牵牛回家的时候,发现那牛无精打采地站着,嘴边不住地滴血。孩子吓得哭起来。 孩子的爸爸听说了,跑到河边细一看,才发觉牛的舌头不知被谁割去了。他又急又恨,跺着脚说: “毁了我的牛,这让我怎么耕地呀!” 说完,他赶到县衙门去告状。包拯听完他的叙述以后,想了想,有了主意。他不慌不忙地对告状人说: “牛舌头割了,就不能再长上去。你回家把这头牛宰了,做成熟肉卖了吧。免得牛不能吃草死了,连肉也不值钱。” 农民听完,很不满意,望着包拯,抱怨说: “县太爷,小民要是宰了牛,还用什么来耕地?再说,官府也不允许宰杀耕牛……” 包拯装作不耐烦地说:“一个牛舌头算得了什么?也值得这样没完没了?快走吧!” 农民只得忍气吞声地回去,按包拯的话去做了。 第二天,就有个和那农民同村的人来告状。他说那个农民违犯法令,私宰耕牛。 包拯看这个人鬼头鬼脑的样子,就紧盯着他问:“你告他私杀耕牛,你说,他为什么要杀牛?” “因为那牛舌……”刚说到这儿,告状人发现说错了,忙闭住嘴。 包拯猛一下站起来,“啪”的一拍惊堂木,追问说:“说!牛舌头怎么样?” “牛舌头被割了……” “你怎么知道牛舌头被割了?” 告状人被问得张口结舌,答不上来。这时候,包拯大声问道:“你给我老实招来,为什么割他的牛舌头,又告他的状?” 那人听了,大惊失色,赶紧磕头服罪:“是小人和他有仇,所以割了牛舌头……” 包拯依法处罚了割牛舌头的人。从此,他善于断案的名声,到处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