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一: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有关的文档”组成。
源程序是由编程语言,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以及数据库管理程序编写而成的代码化指令序列;目标程序是由数字“0”和 “1”组成二进制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组成的指令序列;
文档是与软件开发、使用、维护有关的文字说明资料。如:软件的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
条件二: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
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条件三: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公众)发表过的。
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
条件四: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
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扩展资料:
准备材料包括:
1、软件著作权登记简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者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3、软件说明书提供word文档(软件功能操作手册);要求图文并茂,图片清晰可见(图片上如果含有文字必须清晰可见); 备注:软件不是管理类的,比如是控制类软件,游戏软件,仪器设备软件,嵌入式软件等必须要提供软件设计文档。
有软件有操作界面的:包括软件设计文档+操作手册
没有界面的:只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文档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答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问题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条件有: 软件著作权人主体资格证明,主体资格具体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人自主开发软件证明即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证明和软件产品的相关资料(具体有:软件的源程序及文档;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开发完成时间、发表时间;软件运行环境(指软件运行的硬件和软件环境);软件开发使用的编程语言的名称及版本号、源程序总行数;软件的主要功能、用途和技术特点作简要说明。
软件著作权申请都需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