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 (1)先秦:商民善于经商,后世将经商的人称为“商人”;商朝以贝作为货币;商朝都城已成为繁华的商业都市,有“商邑翼翼,四方之极”之称。春秋战国时期,商业发达,各地土特产品互相交流,在中原市场上可买到南方的象牙、北方的马、东方的鱼盐和西方的皮革;许多城市成为繁华的商业中心,如齐国临淄、赵国邯郸、楚国郢等;出现了许多有名的大商人,如春秋后期的范蠡(“陶朱公”)和战国后期的吕不韦。 (2)南北朝:南北朝时,不少城市遭到战争破坏,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北魏以后,北方商品经济有所恢复;与之相比,南方商品经济相对比较活跃。北魏时,洛阳城内市场很多且有周长近八里的大市;一些富商大贾周流天下或远走异域。建康(南京)城内建有四市,市内唐铺林立;秦淮河两岸商旅云集,交易兴盛。草市(农村集市)开始出现,含义有二:一是贩饲马料之市;二是草草构成之市。 (3)隋唐: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高,尤其是茶叶的市场广泛,唐朝中期政府开始征收茶税;隋唐商业的四个特点如下:一是交通发达(交通要道上有接待客商的私家店肆,备有供客商骑用的“驿驴”;以运河、长江为主的水运也很方便;从长安、登州、扬州、广州等地出发的对外交通也很发达);二是货币统一(由五铢钱到开远通宝);三是市场发达(场所固定——市;官员管理——物价和税收等;邸店柜坊——邸店兼营旅店、货栈和交易场,柜坊专营货币的存放和借贷;店铺限定——营业面积;时间限定——市的买卖时间;夜市草市——繁华大城市里有夜市,偏远的农村有定期举行的草市);四是商人众多(大商人、中等商人、小商小贩、胡商、外商)。 (4)宋元:北宋时期的商业有了一个新的转折。其表现在:①解除了商业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②政府允许工商业者“以资买官”,商人地位有所提高,形成地主、官僚、商人逐步结合的趋势。③商税收入在政府财政收入结构中比重剧增。④市镇的集市发展,城市商业区域扩大到城外。⑤城市的消闲文化发展,如瓦肆的出现和宋词的发展。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措施中有“市易法”,由政府设立市易务,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国家的收入。 (5)明朝:清代前期棉花、蚕桑、茶叶、油料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还形成了一些专业生产区域,促进了农业生产商品化。国内商业繁荣(市场大——国内市场扩大、品种多——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品种达到两百余种、贩运快——区域间长途贩运发展较快、城市多——北京和南京是全国性商贸城市,全国出现了数十座较大的城市、向农村——商品经济向农村延伸,江浙地区以工商业著称的市镇蓬勃兴起);对外贸易艰难(实行闭关政策,限制对外交往)。 二、中国古代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社会影响: (1)传统的政治性城市逐渐向商业化城市发展,表明商品经济日趋活跃。 (2)农村人口不断走向城市,城市人口增多,城市规模扩大。 (3)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刺激了农业、手工业和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对自然经济起了破坏作用,同时也是对传统的“重农抑商”观念的挑战。 (4)在商品经济繁荣的明朝中后期,江南一些城市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5)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的生活和观念逐渐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