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刚踏入社会就是这样,去哪里都一样,而且中国的法律对试用期的员工保障根本不完全,你再做做看吧,就当实习(总比实习工资高吧),而且你的文凭也没拿出,就好好的学习社会的经验和社会的黑暗吧。懂得以后,3个月转正了,可以和老板提出要求,到那时候,你是签过劳动法的,不过你要把试用的时候,证据都收好了,以后可以帮助你的。
总之,你先做着,以后再找工作,而且夏天热。
工作不好找。
1、你所说的杭州基本工资850,应该是指最低工资吧?如果你企业连最低工资都没给够你,那恭喜你,只要你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你就必胜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2、每周上六天班不给加班费,这也是法定解除理由。但举证有些困难,虽然实践中是要求企业承担举证责任,但它很容易伪造出一份你没加班的打卡记录。这与最低工资不同,它很难伪造已经给你最低工资的证据。
3、注意一个细节,如果你现在还是全日制学校学生没有毕业,按劳动部的规定,你不能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只能算勤工俭学,不受劳动法系统的保护。
上面的说了很多,都没有说到关键问题。
你现在的工作性质是什么?你了解过吗?是“实习”,“实习”是不在法律劳动关系范畴内的。
如果你注意一下周边的同事,你会发现,很多和你一样的未毕业到工厂工作的实习生,他们的待遇和你都差不多。
帮你分析一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你就知道为什么你的所谓“劳动权益”难以维护了:
1、工厂,尤其是季节性用工强的生产型企业,对生产线工人的需求量呈不规律的突发性、数量多的特点;
2、工厂青睐实习生的主要原因“超廉价使用技术生产工人”,从你们的待遇就看出来了;
3、无须承担用工责任,实习期间的社保、公积金是不用缴纳的,无形降低了用人成本;
4、实习的形式不为常规的法律劳动关系,也就是实习待遇可多可少,企业仅仅是提供了实习机会而已,也就是说你的待遇少或低于当地最地收入保障是可以的,不违法;
5、大部分实习生到期后,工厂会宣布实习期满退回学校,只有部分比较优秀的学生得以留厂转为合同工。
说了这么多,你应该知道你的处境了,你父母说的没错。
朋友,我也遇到和你差不多的问题,同病相怜啊。
我今年6月找的一份工作,进的是一个正规单位,当时和我说好是试用期1000元,3个月内转正后确定工资为1000元-1200元,结果到岗签合同时他们填写的是850元的工资,当时问他们,说是合同都这样写的,就写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发工资还是按照自己部门当初说好的试用工资结算的,结果我签了。
最近听说了我的工资只有一半,是850元的一半,我已经上班了一个多月,而且工资应该是按照上个月上班的23天计算的,但就说我是一半,这就有两个问题疑惑了,一个是几本工资问题,他们在这个上面和我打了马虎眼,第二个就是上班23天,却只结算一半的工资,所以现在有些郁闷+无奈,等着发工资时去理论了。
朋友,你这种情况有没有签正式的工作合同啊,合同上有详细工资内容的,可以凭借这个去理论,如果你当初没有签订合同,那恭喜,你被剥削了。
楼上的几位朋友说的很在理,要掌握证据,这样才有理论和维权的基本凭证。先和工作单位以此理论,要是他们无视你,进一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吧。
还有,这样的工作环境,还是考虑下新的发展吧。
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注意保留证据。必胜!
附:投诉电话
上城区劳动监察大队87816940;下城区劳动监察大队85234858;江干区劳动监察大队86974682;拱墅区劳动监察大队88390896;西湖区劳动监察大队88974519;滨江区劳动监察大队87702142;萧山区劳动监察大队82629747;余杭区劳动监察大队86236254;富阳市劳动监察大队63329345;桐庐县劳动监察大队64602681;建德市劳动监察大队64734466;临安市劳动监察大队63726844;淳安县劳动监察大队64820138。
除了拨打上述各区劳动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外,还可拨打以下三路电话:全省统一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杭州市劳动局监察支队投诉电话87213498;市建委投诉电话88313805。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在签订合同下,公司是有责任的。
但刚出身的人,先要有做的,然后跳槽就行了。千万不要被干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