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绿色社区的核心要素和基本表征就是建立健全社区环境管理机制,并保持长期稳定地运行。绿色社区的管理机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创建绿色社区的领导机构和社区环境管理机构,并经常化的开展工作。目前,全国各地创建绿色社区的环境管理模式各不相同,但是其共同特点就是都应该明确一个创建绿色社区的领导机构作为协调与推进该项创建活动的核心,并作为社区环境管理机构经常化的开展工作。该机构的名称可以叫做绿色社区创建委员会、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或绿色社区创建联席会议。可以由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为牵头单位,组成由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各企业、事业等成员单位与居民代表的机构,并由当地街道(乡镇)、环保局、文明办及园林绿化部门、环卫处(所)等加强领导。该机构应在创建绿色社区中发挥主导作用,主要是研究确定社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解决社区环境问题的重大决策。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所研究讨论的问题、形成的共识和议定的事项的都要形成会议纪要,主要的会议精神要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告知社区居民。(二)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制。创建绿色社区须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主要有三方面:(1)创建绿色社区工作规划(计划)、领导机构与管理机构职责分工。(2)制定社区环保公约和绿色社区居守则,作为社区居民环境行为的规范,应公告在社区的明显位置,做到众所周知,志愿履行。(3)减少社区环境污染,增加社区绿化覆盖率、组织社区环保活动等相关的措施与自治性规章制度。(三)有环境保护的专职环理员。社区环境管理体系不必独立于社区管理机构而另外设置,而应将环境管理纳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社区环境管理机构的分工,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的专职管理人员,在创建初期也要在社区管理机构中指定专人兼职负责并通过规章制度明确其职责。(四)建立良好的社区环境保护运行机制。绿色社区创建领导机构和社区环境管理机构要督促社区管理机构和专职环境管理员从社区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从点点滴滴的工作中落实社区内各项环境保护的要求,并获得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及成员单位的支持参与,从而建立良好的社区环境保护运行机制。(五)有相关的文件、记录和工作档案。(六)有一定的绿色社区创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