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你务工赚的钱是你赚的,但基于婚姻法里规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收入、债务、责任都共有的原则。你务工赚的钱有属于她的一半,而她承担了你在外务工期间本应属于你的照顾家庭、教养孩子的那一半义务,这在某种程度上这两者是可以相通且公平的。不过因为你妻子在你外出务工期间有出轨的行为,是造成夫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只要你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是有权利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要求补偿的(也就是多分)。
财产当然是要分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属于婚后夫妻所得,且无其他形式则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你好:你的存款在国外, 她能够掌握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