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这个问题你要慎重对待;
二、一般而言,这类所谓保证书因为内容不明确,在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视同没有;
三、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忧虑,不妨让讲父母将他们所有财产赠与或继承与你时,明确写明只归你一人所有;这样就可避免争议;
关键是“你父母的财产”包括哪些?房产、车辆、股票、存款等需要登记名字的那还有迹可循,但如果是现金、家具、家用电器、首饰、古董等等,到时候如何证明是你父母给你的呢?万一对方到时候声称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你也无从反驳的。
所以,最好就是由你父母写一份赠与协议给你,把财产清单列明,并表明【只赠与你个人所有】,赠与协议在何时开始生效等等。更稳健的就是:将这份协议书到公证处做公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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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依法他不享有你父母的继承权,因此,写不写一个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