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个人拿东西打,一个人还手把人打死不算正当防卫,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看具体情形。如果对方用拳头打,就把别捅刀子了,显然属于防卫过当。不过如何判决,要看辩护的情况。如果人被抓了,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祝你们好运。
不算。
正当防卫是你的生命受到威胁作出的反应,致死人命。显然好几个人打一个只是对这个人的伤害。你又(拿刀)致死人命。本身已经违法了,法律规定不许携带管制刀具。你的行为是过失杀人罪
法律都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那些横行乡里仗势欺人的,你把他杀了还不算正当防卫!这在古代是正义之举是英雄,在现代他妈的就是违法犯罪!!编造法律的那帮人都是他妈的白痴!不会替老百姓着想的!
那个人的人身已经受到了不法侵害,几个人围着打,连旁边的人都看不下去了,你看了视频你都会感觉到心里不平衡!难道就不算不法侵害吗?
这种法律真应该修改了!
首先身上带刀很不利,需要讲清楚带刀的理由,如果与此事无关才有可能讨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问题
如果预知有被打的可能性,而带刀的话,有可能被判故意伤害,或者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