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公证了,如果婚后有了小孩,这个小孩和你对你爸爸以后的财产有一样的继承权!如果你爸爸百年以后没有留下遗嘱这个女人也是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这个财产将有你们三个人继承。
婚前财产还是公证一下好,如果这个女的和爸爸过不下去离婚,这样可以避免财产纠纷。
你爸爸再婚,其实现在你想到这些都没有实际意义的,因为以后他们生活在一起,以后他们感情一热这些都可以更改而且这个更改你可能都不会知情。
如果你想保护自己的利益,现在要想办法争取将财产公证在你名下。能争取多少是多少。你要知道他们再有小孩起码你的一半没有了。如果你爸爸以后先走了,没有偏袒你,你最到多拿到1/3。还有可能在世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到了现在妻子的名下。毕竟他们是天天生活在一起……你懂的。
婚前女方购买房屋,婚后男方还贷的,可以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一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补偿 = 房屋现价 × {(房屋原价 — 另一方首付款 — 房屋剩余贷款)÷ 房屋原价 ÷ 2 }
可以证明是婚前所得的,即使不公正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