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举证证明对方是寻衅滋事的话,你们可以主张正当防卫。
但是是双方扭打混打的情况是不能主张正当防卫的。正当防卫成立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不成立,可以通过赔偿达成双方和解。
轻伤害是自诉案件,不告不理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属于“情节恶劣”。因此,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并致他人轻伤能达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案例:
声称帮朋友龚某出气,高中学生王兵和刘龙(均为化名)将龚某的“情敌”张某带到旅馆,将对方打成重伤,并强迫他写下3000元欠条。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兵拘役四个月。
今年2月份,密云某高中高三学生龚某用女朋友的QQ聊天,发现男生张某给自己女友发了一朵玫瑰花的图片,龚某大为吃醋。第二天龚某在学校见到张某时,两人发生口角,张某将龚某打伤。
龚某的同学王兵和刘龙(另案处理)听说此事后,对张某进行殴打,并向其索要龚某的医药费,采取威胁手段强迫张某写下3000元的欠条。
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兵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寻衅滋事
双方均构成违法!
1、对方属于寻衅滋事,从你的表述中看来应当是违反治安管理范畴!如经由公安机关处理,是不可以调解处理的,只能接受行政处罚!
2、你方在对方滋事在先的前提下,将对方一顿暴揍的行为不能评价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属于故意伤害行为!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伤,那么可以调解处理(此时对方的滋事行为也可以不做处罚,这个是一般执法实践中的做法);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应当对双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正常情况下,且你方系结伙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将面临10至15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如果你方将对方打成轻伤以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是轻伤,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的轻微刑事案件,对方告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是重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具体伤情以法医鉴定为准)!
3、整体上说,对方先滋事,动手打人,属于违法过错在先,在行政处理及刑事处理中均会予以考虑!你们还是学生,建议调解处理为上策,这样对双方都有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他们是构成故意伤人罪,你在他们打你的时侯,即过程中,可以适当反击,这在法律上是正当防卫,只要不过分防卫,是不构成违法犯罪而承担责任的,按你的情况,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任何责任
谁先动手的一方责任就越大,对方还是酒后滋事的,情节应该要严重点,但是你们同样有动手,都有责任,同校学生可以私了就私了,若然真的告了,两方都没有好处!
因原欠我钱一直不还,不等我问他先动手打人,他到派出所告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