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您好,我2010年4月由医院公费派去培训3个月,培训费600元,签了5年合同,现提前辞职不知如何赔偿?

2024-11-25 05: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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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赔偿九千的约定是无效的,你都不用赔六百那么多。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医院不得扣押你的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