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备案变更流程怎么走

2024-12-27 05:39:4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般情况下《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及中国电子口岸IC卡的办理流程及资料如下:
  一、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提交以下资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则受托领证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该企业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变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企业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及以下资料办理变更手续: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③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④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
  ⑤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变更IC卡企业名称。
  企业预约后,携带以下资料:1、变更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五本证书的原件(正本或副本)及经本单位签章的复印件一份。3、企业法人卡持卡人及操作员卡持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企业法人IC卡、操作员IC卡。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6、预约凭证,在预约办理当日前往杭州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如预约代办的话,(在预约的时候选择“网上办理”)。以上业务的办理,如当地各相关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以当地各部门要求为准。

回答2: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程序: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持我局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下列文件: 1、此事项立等可取。经办人需带以下材料: A 、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 、或受托领证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该企业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函复印件。 3、公司地址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4、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6、其他项目变更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7、原资格证书经营范围变更应提交(仅指原自营出口变更为贸易流通型出口):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注:此事项不收费。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空白表格): http://www.bjmbc.gov.cn/download/ad/1074317858.doc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范本): http://www.bjmbc.gov.cn/download/ad/107839420.doc委托书: http://www.bjmbc.gov.cn/download/ad/10921163829.doc二、办理地点: 请到初次办理备案登记的机关办理变更事项

回答3:

(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二)办理范围:绍兴海关辖区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变更的。
(三)需要递交的文件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
2. 《海关注册登记变更申请表》;
3.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4. 变更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5.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7. 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 变更后的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9. 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补充提交《企业公章和报关专用章备案登记表》;
10.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补充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注:企业性质变更的,应当先办理海关注销手续然后再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
(四)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经办关员初审→科长复审→变更。
(五)办理时限:单证齐全、有效的前提下,交经办关员初审后一个工作日。
(六)收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