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房子抵押向我借钱

2024-12-29 14: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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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好解决。我给你说两个办法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办理。1、如果,你朋友借你钱用的时间短的话(也就是三个月)。依据新《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你可以办理预告登记。需要的资料是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等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这样你朋友就不可以卖和再抵押了。不过,有效时间是三个月。费用80元/件;2、你和你朋友到公证处先办理民间借款公证(房价的千分之三,我们这里的价),然后在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他项权利登记,费用160元/件和保管房产证费30元/年(各地不一样)。我的建议是你按我说的第2个办法处理,保险一点。

回答2:

你们之间拟订个协议,然后去任何一个城市的公证处公证即可。费用要问公证处,这类财产抵押的公证费估计不是几百元可以搞定的,可能稍微高一点。

回答3:

这个问题应该属于法律范畴,房产公证的意义有多大,一直是我的疑惑,即使公证了,产权证上的名字依然是他的,房屋归属以产权证上的姓名为准的,房地局的信息中心也只认可产权人。还清之前你无权处理他向你抵押的房屋,这跟向银行抵押一个概念,只是你现在处在了银行的位置上,唯一不同的可能是你不用收高额利息。你既然有那么多的疑虑,让他到银行抵押最好。

回答4:

签个协议然后做一下公证(公证费一般所合同订明价值的1‰)

回答5:

打查号台查公证处或司法机关的电话再咨询,请教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