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研究生的退学问题,应当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处理。该《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说,如果落实了工作单位,档案和户口可以转去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时才会将档案和户口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非师范生的档案一般是转去人事管理机关,师范生的档案可以转去教育行政部门,户口则迁回家里。
另外,该《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但肄业证书是颁发给个人并由个人保管的,不属于档案材料,不会存入档案中。普通的体检表一般也由个人保管,不存入档案中。退学决定则属于档案材料,应当存入档案中。
如果没有给学校调档函或者没有告诉学校把档案调到哪里,档案一般是会被调到户籍所在地的人事局(师范类学生档案调到教育局),因为学校是没有权利存放非本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档案的。
也可以打电话问研究生学校是否退档,问人事局是否接到你的档案。
你的档案里会显示你研究生退学的。
档案还在学校,如果你自己不迁走的话,根据地方政策及学校规定的不同,学校会保管一段时间,超出这个时间后会自动寄回你的原籍人才交流中心。
建议自己去迁。
档案肯定在学校啦!全日制的都要把档案迁到学校的,直接找学校要就行了!退学手续,体检表,肄业证都是证明,是你自己拿着的,不放进档案的,就跟你和一个单位辞职,给你个终止合同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