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的珍稀鱼类主要是中华鲟和胭脂鱼 据有关专家介绍,由于环境的污染和无节制的捕杀,长江鱼类正在急剧减少,仅长江江苏段存活的鱼类,就由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161种锐减到110种左右。过去随时可以捕捉到的长江鲥鱼,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已经销声匿迹了。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农业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委员周开亚痛心地说,地球造就一个物种至少需要200万年的时间,人类破坏一个物种却只要几十年甚至几年的时间。50多种鱼类,竟然在短短的二三十年时间内就消失殆尽,这难道不应当深思吗?
长江鱼类的减少,不仅仅表现在品种上,还表现在数量上。据有关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长江主要经济鱼类——青、草、鲢、鳙四大“家鱼”的种苗产量,已由最高年份的300亿尾,下降到2亿尾;长江流域天然捕捞产量,也已经从1954年的42.7万吨下降到目前的10万吨左右。
更可怕的是,人类对长江鱼类的捕杀,已经完全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捕获的数量越少,捕捉的力度越大,捕捉的手段也越多;鱼类的品种越少,其经济“价值”越高,滥捕滥吃的现象愈烈。这些年,围绕长江蓬勃兴起的各种鱼馆、江鲜馆、饭店,以及在长江上“架设”的各种捕鱼工具,足可证明人类正在对长江鱼类进行总围剿、总捕杀。
笔者无法判定在这种围剿和捕杀下,长江鱼类到底能够维持多长时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守着长江无水喝,靠着长江无鱼吃”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
虽然说,地方政府也看到了长江鱼类正在迅速减少的事实,认识到了保护长江鱼类的重要性,每年也选择一定时间实施禁捕。但是,实事求是地讲,目前长江两岸地方政府实施的所谓禁捕,作用并不大、效果也不好,几个月时间根本没有办法保护鱼类的生长。一旦禁捕期过,等待鱼类的是更疯狂的捕杀。更何况,一些地方的禁捕,也仅仅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的实施禁捕。
曹文宣院士提出的在全长江流域禁捕十年的建议,不仅是一个好建议,而且是一个需要足够的胆略和勇气才能提得出来的建议。因为,这个建议不仅会得到渔民的反对,而且会受到地方政府的抵制。
禁捕十年,就意味着长江两岸的渔民将在十年内没处就业、没有收入来源;禁捕十年,意味着地方政府必须在这十年内解决渔民的生活和就业问题。
但是,如果能够给长江十年休养生息的时间,如果能够让长江鱼类有十年安稳生长的时间,那么,十年以后,长江中的鱼类会是一种什么景象呢?天然捕捞量还会这么少吗?鱼的品种还会如此快地减少吗?如果十年时间真的太长,那就五年、三年,在这段时间内实施真正的禁捕,那么,长江的鱼类景象是否能够得到较大的改观呢?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这一建议真的被采纳,地方政府能够做到十根手指弹钢琴,一手抓好禁捕,一手抓好渔民生活的安排吗?
长江禁捕,确实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认真研究、认真探索的话题。但愿这个话题不要永远停留在纸面上,而要落实到行动上。
整个长江水系,包括各附属湖泊,共分布有鱼类350种,其中终生在淡水中生活的纯淡水鱼有324种之多,大大超过我国其他江河的淡水鱼种类数(珠江有淡水鱼239种,黄河仅有150种)。
长江的鱼类中,有10种是过河口洄游性鱼类,如降河洄游的鳗鲡、松江鲈,溯河洄游的中华鲟、鲥鱼等;另外还有16种是主要在河口区咸淡水生活的种类,
但在下游的淡水中经常可寻觅到它们的踪迹,如鲻、suo、花鲈等。至于偶尔在河口见到的海产鱼类,就不能算作长江的鱼类了。
长江的珍稀鱼类主要是中华鲟和胭脂鱼 据有关专家介绍,由于环境的污染和无节制的捕杀,长江鱼类正在急剧减少,仅长江江苏段存活的鱼类,就由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161种锐减到110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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