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

2024-12-16 17: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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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死亡赔偿金是给予死亡者亲属的赔偿,分配应该按照自愿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协商不成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分配金额。
  一、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
1、一部分人认为是遗产,应该按照遗产来分配;
2、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这不是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财产性的赔偿。
二、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而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财产性质的赔偿。
依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却是公民死亡之后,由特定给付人给予死者亲属的一种财产性的赔偿,明显不具备遗产的性质。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26号)相关的规定,也明确不宜认定空难死亡赔偿金为遗产性质。此后,我国现有的司法裁判大都不将死亡赔偿金认定为遗产。
三、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1、死者近亲属是死亡赔偿金的共有人。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与《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近亲属的规定来确认。
我国《继承法》关于近亲属的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参考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近亲属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分配目前很多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大多参照《继承法》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回答2:

因工作缘故死亡补偿金就是三块: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于丧葬。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本人工资,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直接到人,不分配;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可以按遗产分割。又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原则上均分。
——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回答3:

回答4:

回答5:

虽然法律规定工亡补助金等不属于遗产,但通常都是参照继承法分配的。 首先,应当将40万分解,丧葬费是不能分配的,丧葬费如果不足以支付丧葬开支的,应当从工亡补助金中支付。剩余的工亡补助金,原则上应当按照父母、配偶、孩子各1/3分配。 未成年的孩子符合供养亲属条件,至于妻子和母亲,要看她们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年满55岁,并且她们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是则属于供养亲属,不是则不属于供养亲属。 供养亲属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给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因此,她们在工亡补助金分配上不享有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