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察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做好监察、审计、清欠等工作。
2、严格按照有关法令、法规办事、依法对公司管理人员实施监察。
3、检查公司管理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4、受理公司管理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以及不服从行政处分的申诉。按职权范围调查处理公司管理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5、审计监督公司内部各项经济活动,确保公司资产完整。
6、审计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
7、审计监督公司内部承包、租赁经营等经济活动及基层各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8、根据公司有关清欠工作的指标、规定,结合实际,拟定公司清欠工作及相关制度和规定。提出公司年度清欠计划。对各基层单位的清欠工作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9、负责公司无清欠责任人的清欠项目的清理清收工作,同时建立全公司外欠款台帐,做好外欠款的统计、分类、汇总上报等工作,并对清欠工作及清欠项目定期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10、做好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协助公司监事会办理相关工作。
1、依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负责拟定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审计监察工作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细则。
3、对集团公司的各项重大投资行为进行事前审计,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5、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期中和离任审计。
6、对重大的经济活动事项进行专项(案)审计。
7、参与检查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干部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监察。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行风建设工作。
8、负责稽查大队的管理工作。对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述等,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监察、供水稽查人员的专业学习、培训工作。
10、配合、协调上级审计机关和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职责简介:
负责拟定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负责对干部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监察。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等。
工作就是简单的做好你 的本质工作之外,尽可能的多做其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