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成年)如果子女是精神正常的人的话就不涉及监护问题了。 (2)对于户口问题,户口可以不做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如果已经成家,你可以重新开一个户;如果你还没成家,在父母离婚时做户口变更登记时,成年子女的户口应在其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