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物业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平时我们有在下班时间帮业主出租房.赚点外快,可公司眼红,

2025-01-01 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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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第(七)项就是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法》中更是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职工不缴纳保险费。用人单位不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为劳动者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是同法律规定不相符的。可以向领导班子决策机构投诉和向社会保险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改正。

  2. 工作时间以外的个人行为同用人单位是无关的。但是,你们“在下班时间帮业主出租房”收取中介费,即使没有使用用人单位的名义,也多少同你们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身份有关,业主之所以通过你们出租房屋,恐怕就是因为知道你们是物业管理人员,这就不能完全作为个人行为看待了。如果你们在这个过程中还利用了用人单位的其他资源,就更不能认为是个人行为了。如果你们的这个行为发生问题,用人单位恐怕难以免除相应的责任。因此中介费所得不能完全属于你们的个人所得。至于分配比例和原则,双方可以协商。

  3. 用人单位拟定的中介费分配原则和违反的处罚等内容,你们签字后可能会被认为有效,应当慎重处理。

回答2:

关于您的提问要分2部分解答。

  1. 您在现公司上班,没有合同也没有社保,这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公司违法。但是这和要求中介费上缴没有关联。

  2. 就中介费是否上缴,公司方面可能认为代客出租并非你们的本职工作,而且房产属于公司管理,该信息并非你们私有,试想你们不在该岗位就没有信息资源。公司做法不妥。

回答3:

给你一个比喻啊,不知道是否恰当,我开了一个饭店,有外卖的,你在里面工作,你接到送外卖的生意,拿着饭店的工具,做了一份客人指定的饭菜去给人送过去了,你把钱放进自己的腰包。你说合理吗?
也就是你利用的是公司的平台,利用公司的时间,业主也觉得是在物业上班,出现问题可以找物业公司,所以你才会信息渠道,没有公司的平台你是得不到这个租房信息的,也不会有人找你做中介。个人中介是没有办法保障业主利益的,一旦出现纠纷业主会去找物业不会找你,你自己也没有办法处理。
关于公司的劳动合同等明确违反劳动法,你可以去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如果不签订你可以到监察部门去举报或者告它
你的中介费就是建立在公司有漏洞的基础上,既然公司已经发现问题,肯定会堵住漏洞的,不会因为你们的在改变公司。

回答4:

这是公司自主经营管理权,是可以的啊。差不多就行了。折腾没用啊。

回答5:

没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如果能证明你是公司员工,就可以没有劳动合同的时间段可以得到双倍的工资赔偿。

回答6:

按法律规定你个人和你的公司都没有资格帮人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