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这说明用人单位不能换随意解除工伤或者是患病者。哪怕是合同到期,也得延续到医疗期满或此情形消失。
但如果解除了怎么办?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就是说如果解除了,你可以要求它继续履行合同。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即可。或者你可以要求他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未经济补偿的2倍,按照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折合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到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比如你干了3年,经济补偿标准为3个月工资,再折合成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了。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月的平均工资。当然,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双得的。
最后,祝你好运!
你好,如果工作期间发生的,建议你申请工伤鉴定,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具体的根据鉴定结果而定。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视等级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