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老板的,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储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仅可以直接辞职走人,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是可以起诉饭店老板支付医药费的。您的母亲在这家小饭店工作将近一年了,本来该签订劳动合同的,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您母亲已经和这家小饭店形成了劳动关系,您母亲在工作期间受伤饭店老板是应该负赔偿责任的。而且我国劳动法规定了用工方如果没有主动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并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回答是可以起诉饭店老板赔偿医药费。不懂可以追问
有书面劳动合同,维权进度会快一些。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发生意外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如果搬运站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陈师傅可请工友们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他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的,这样就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工卡、工资条、求职登记表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缺乏相关证据,不懂工伤处理程序,甚至连真正的用人单位也不清楚,这种情况在劳动者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劳动者受工伤千万不要私了,要及时咨询有关部门,确定有效的维权方案。要注意不要超过法定的时效规定,如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申请劳动仲裁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等。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时受伤的,属于工伤,受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实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双方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在工作时受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认定工伤的规定,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确认劳动关系。打工受伤住院无人理,怎办,现己无处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