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改革的第一部分,也是改革最核心的内容和对中国历史最大的贡献,其实是在十六国的百年战乱基本摧毁了汉魏晋以来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基础上,重新通过“均田制”、“租调制”“三长制”、“班逯制”建立起了一个此后延续至隋唐的官僚政府模式的雏形,“均田”、“租调”确立和稳定了政府税收,“三长”推动了政权对基层民众的控制,“班禄”则推动了军事贵族的官僚化,这一切其实从冯太后摄政时期就已开始,至孝文帝时期最终完成,也是真正使得北魏得以超越此前的前后赵,前秦等北方军事政权,而具备了一套崭新的,具有上升潜力的,完全超越了魏晋残烬且足以开创新时代的王朝制度,这一切发生的时间,是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前后。
此后孝文帝于九年后的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迁都洛阳,发布一系列汉化改革方案,包括禁胡语,改籍贯,重立士族名籍等等,这其实已经是另一个用来解决鲜卑军事贵族与经历了第一次改革后的官僚政府间的不兼容问题的二次改革了,其主要目的是两个,第一是把鲜卑军事贵族向着合格的新政府官僚的方向改造,使其在心态,习惯与能力上足以在经历了第一次改革后的洛阳政府中占据一定的地位,第二是吸纳北方的汉族士族子弟以填充中央政府,保持改革后的政府的执政能力与活力,为此才需要惩戒拒绝改革者,如杀太子元恂,以及鼓励合作者,如重用李冲、李彪这些“礼乐文雅之士”。并因此而不可避免的导致了洛阳的汉化鲜卑贵族-汉族士族主导的中央政府,以及六镇这样的未汉化的边境武人之间的分裂,最终导致了以河阴之变为代表的一系列胡化的反动。
所以对孝文帝改革的评价也要分两部分看,关于第一部分的政治经济改革,完全可以用“奠定此后三百年的新时代政治基础”这样伟大的评价来为其盖棺定论,可以说终结魏晋南北朝的三百年乱世的希望种子,便是由孝文帝改革的这一刻起落地生根的。
至于第二部分的汉化改革,则可以视其为暂时性的压制魏晋南北朝北方的最深刻矛盾,以保障第一部分的改革的进行和持续的时代性措施。异族军事贵族和北方汉族士族之间的矛盾,几乎贯穿了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北方,在异族军事贵族的力量削弱到一定程度,以及北方汉族士族被新的政治经济制度官僚化改造到一定程度之前,这个命题在当时的北方社会中根本就是无解的,它导致了此前的前赵、后赵,前秦等所有北方霸主的崩解,也导致了此后北齐的动乱和灭亡。孝文帝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压制它不爆发,从而为前一个改革的持续,以及新的中央政府的巩固和发展争取了足够的时间,这已经是当时局势下人力所能达到的极限了。因此,以他身死近三十年后,六镇贵族的一系列胡化反动来苛责孝文帝引爆了民族矛盾,这是完全不公平的——刘渊、石勒倒是都没有建立起汉化后的中央政府,也因此而没有引发边境军人的胡化反动,可它们的异族军阀政权不过三十年的时间就灭亡了呀,又哪能和孝文帝改革所带来的北魏近二十年的黄金时代相比呢。
魏孝文帝在位时(471—499),北魏统治集团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采取了规模较大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虽然史籍统称这些措施为孝文帝改革,但事实上由于孝文帝年幼即位,其在位前期的改革措施主要是由当时执政的太皇太后冯氏主持推行的。冯氏出身于北燕皇族,为魏文成帝(452—465年在位)皇后,献文帝时尊为皇太后。献文帝在位数年,内禅于孝文帝,自以太上皇身份掌握朝政。承明元年(476)献文帝卒,冯太后复临朝称制,直至她于太和十四年(490)去世,孝文帝始完全亲政。改革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整顿吏治——规定地方长官的任期按治绩优劣为定,优者升级而久任,劣者降黜。北魏建立以来地方官没有固定的俸禄,贪污勒索公行。太和八年(484),始颁行俸禄之制,申明在俸禄之外贪赃满绢一匹者,即处死刑。
均田制——太和九年,颁布均田令,规定15岁以上男子皆从政府手中领取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领取露田20亩。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至年满70还官。桑田作为世业,不须还官,可卖有余或买不足,但要栽种一定数量的桑、榆之类树木。奴婢、耕牛皆可受田,故贵族富人仍能由此多占土地。均田农民的赋税负担,以一夫一妇为单位,每年纳帛一匹,为调,粟二石,为租。单身男女、奴婢、耕牛也都按照各自不同的标准缴纳租调。均田令在制度上主要源于北魏初年在代北实行的“计口授田”之制。它适应了当时北方人口减耗、荒地和无主地大量存在的现实,并未对私有土地进行很大的触动(仅是按均田令规定重新登记而已),相反却起到了推动垦荒、稳定土地关系的积极作用。
三长制——均田制实行稍后,又推行三长制,重建秦汉以来的乡官系统,取代宗主督护。民户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是为三长,负责检查户口,征发赋役。三长虽亦多用豪强大姓担任,但在三长制下豪强不能再随意地荫占民户,国家对社会基层的控制有了显著加强。
汉化政策——孝文帝本人有相当深的汉文化修养,亲政后推行了一系列比较激进的汉化措施。太和十八年(494),将首都从代北的平城迁至汉魏旧都洛阳。下令改革鲜卑旧俗,以汉族服饰取代鲜卑服饰,朝中禁鲜卑语,改说汉语,迁洛鲜卑贵族一律就地落籍,死后不得归葬代北。改鲜卑姓为汉姓,其中皇族拓跋氏改姓元。模仿汉族社会中的士庶门第区别,对鲜卑贵族“定姓族”,即人为地定出门第等级,新改的鲜卑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为一等高门,并鼓励其与汉族高门通婚。汉化改革引起了一部分鲜卑贵族的强烈反对,一度爆发了叛乱,但被孝文帝镇压。太子元恂也因卷入其事被废黜并处死。
上述改革措施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北方经济进入十六国以来最为繁荣的时期。汉化措施也顺应了北方民族融合的历史趋势,为全国重归统一奠定了基础。但另一方面,汉化措施也给北魏王朝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激化了鲜卑族的内部矛盾。这些消极影响与政治腐败和其他社会矛盾相结合,终于引发了大规模的动乱,导致了北魏的灭亡。
一、背景:
1、北魏统一黄河流域后,出现了民族大融合的趋势。
2、北方少数民族多已从事农业生产。
3、北方出现了大量无主荒地。
4、孝文帝接受汉族地主的建议,进行改革。
二、内容:
1、制定官吏俸禄制整顿吏治:为澄清吏治,巩固统治。
2、推行均田制: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国家收入。
3、设立三长制:为配合均田制的推行,强化对地方的控制。
4、推行新的租调制:与均田制相适应,保证税收。
5、迁都洛阳。
6、移风易俗:易服装、说汉话、改汉姓、通婚姻、改籍贯、行汉制、崇儒学。
三、意义:
1、进一步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2、加速了北方各民族的封建化过程。
3、促进了民族大融合。
扩展资料:
北魏孝文帝改革原因:
孝文帝是北魏政权的第六位继承人,拓跋宏五岁时登基为孝文帝。在母亲冯太后的帮助下,孝文帝亲政后,在北魏实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运动。
孝文帝之所以有坚定的信心来实行改革,原因在于孝文帝看到了北魏社会暴露的弊端,只有通过改革才能让北魏恢复活力。
孝文帝意识到了吏治的弊端,在政治上颁布了四方面的措施来恢复北魏朝廷的清明。北魏帝在五岁时候登基为皇帝,朝中有些官吏乘着孝文帝年幼,借用职位之便来从中牟利。
百姓们苦不堪言,阶级矛盾日益突出。孝文帝为了减轻百姓们的负担,重新制定了税收政策。为了不让官吏们借机牟利,孝文帝简化了税收流程。
通过这项举措,重现让百姓对北魏朝廷恢复信心。除此之外,孝文帝为了不压抑北魏官员的活力,实行了官位考核制度。
对于年满一年优秀的官吏,会进行提拔和升迁,对于政绩不好的官员会降级和处分。孝文帝旨在通过吏治的革新,让官员们发挥积极主动性为北魏国家的繁荣而努力。
北魏孝文帝将都城前往洛阳的目的在于,让鲜卑
北魏孝文帝改革,俗称孝文汉化,是指在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孝文帝在位时所推行的政治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汉化运动,包括:
推行均田制和户调制,变革官制和律令,迁都洛阳,改易汉俗等。
鲜卑族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古老的北方民族,拓跋部是鲜卑族活动在大兴安岭北端东麓一带的一个分支。
拓跋部不断南迁,在西晋时,部落首领拓跋猗卢因为帮助当时朝廷抗击刘渊、石勒有功,被皇帝封为代王,建立了代国。但不久,代国被兴起的前秦所灭,拓跋部的历史也暂时的中断了。淝水之战后,前秦统治瓦解,拓跋部的拓跋珪趁机复国,召开部落大会,即代王位,并改国号为魏,称皇帝,史称北魏。
此后,几代北魏统治者都致力于统一,发动兼并战争,先后灭掉了北方的大夏、北燕和北凉,于439年统一了北方。五胡乱华以后,终由鲜卑族的拓跋氏统一华北,建立北魏,其时北魏历代君主都已重视汉文化之学习。
到北魏孝文帝一代,已有冯太后与朝臣李冲的改革,建立均田制,重新建立以农业为主体的大帝国。由于孝文帝由属汉族的冯太后抚养,受汉文化影响较深,即位后才有日后的汉化政策。
在民族征服的过程中,北魏统治者对各族人民实行了民族歧视和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在征服战争中也常常出现疯狂的民族杀戮,民族矛盾不断激化(改革的必要性)。到了北魏中期,民族矛盾虽已日趋缓和,但由于统治阶级过度的剥削和压迫,阶级矛盾也日益尖锐起来,农民起义年年爆发。
特别是公元445年(太平真君六年)在陕西杏城的卢水胡人盖吴领导的起义,发动了十余万群众参加起义,北魏政府派出6万骑兵前来镇压,统治者拓跋焘亲临指挥,最终盖吴被叛徒杀害,盖吴起义失败了,却使北魏统治者受到了极大的震动。
政治上:整顿吏治、变革税制、颁俸禄制、改革官制、迁都洛阳。经济上:行均田制、创三长制、改革租制。文化上:禁胡语、改汉姓、尊孔子。北魏孝文帝改革俗称孝文汉化,是指在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孝文帝在位时所推行的政治改革。
北魏孝文帝改革措施
政治上
1.整顿吏治:公元472年(延兴二年),政以久任,满一年升迁一级;治绩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处罚,甚至降级。
2.变革税制:公元475年(延兴五年),为改变过去州、郡、县争收租调的混乱局面,政府确定只能由县一级征收,征收时禁止使用大斗、长尺、重秤。
3.颁俸禄制:公元484年(太和八年),颁布俸禄制,申明俸禄以外贪赃满一匹绢布的处死。
4.改革官制:太和年间,议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从品为北魏之首创。
5.迁都洛阳。
经济上
1.行均田制:公元485年(太和九年),颁布了均田令,对不同性别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详尽的受田规定。
2.创三长制:公元486年(太和十年),以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采用邻、里、党的乡官组织,抑制地方豪强荫庇大量户口。
3.改革租制:公元486年(太和十年),孝文帝对租调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文化上
1.禁胡语:孝文帝实施汉化中最重要的政策,即将语言改变,规定不再说鲜卑复合语。
2.改汉姓:孝文帝下令把鲜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复姓),改为单姓。
3.尊孔子:孝文帝迁都洛邑后,立即下令加紧修建孔庙祭孔。又给予孔子后裔土地与银钱,让他们可以继续祭祀这位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