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住院女儿要不要出医药费

2024-11-24 14: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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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法律上讲,子女对父母应当尽扶养的义务,继承权的丧失,并不是有效抗辩不尽扶养义务的理由。显然,父母生病住院其自身的费用不足以支付医疗费时,子女应当承担父母的该笔费用。根据我国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况可免除扶养义务:1、子女同父母不存在法律上的身份关系,即亲生子女自幼年通过合法手续过继给养父母,与亲生父母解除了法律上的身份关系。法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子女(扶养义务人)因重大理由无法继续承担扶养义务,可减轻或免除该义务。 这里所述“重大理由”指,扶养义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被依法判刑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生命)、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无最低生活保障来源,身体条件的不完整(残障人士)不能继续履行扶养义务。 所以,只要与父母存在身份上的法律关系即使子女没有继承权,仍然应当承担支付相应医疗费等扶养义务。否则,一、因此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医药费属于赡养费的范畴。二、严重时可能涉嫌触犯“遗弃罪”而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回答2:

按你说的话是不需要出医药费的,因为这个都是儿子的责任,但是如果女儿愿意出的话,这个也没有问题,这不是强制性的,一般性的话都是女儿看望自己父母的时候给他塞一些钱就可以了,至少在我们这里都是这样的,因为继承父母遗产的也是兄弟,作为一个嫁出去的本身就是有一定照顾父母的义务,但是像这种事情的话都是兄弟,他们支付的,他们有这样的义务,只能说农村也都是这样的,这个很正常,只要有兄弟姐妹的父母的财产,也是他们继承养父母,也是他们,作为嫁出去的女儿,只有看望他们一下,或者是照顾一下,没问题,给父母一些钱也没问题

回答3:

当然阿,那是你自己的父母,亲情不能用钱来衡量

回答4:

可以要求女儿承担部分抚养费

回答5:

白养你这么大,弟弟或者哥哥没能力,你全出也应该,是谁把你养大的啊你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