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就是被害人不通过检察院的侦查起诉环节,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①侮辱、诽谤案(即刑法第246条规定的犯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③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④侵占案(刑法第270条)。(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①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1款);②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③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④重婚案(刑法第258条);⑤遗弃案(刑法第261条);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