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后,虽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该房产有贷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明确规定,如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法律上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不算夫妻共产
父母给买的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