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自己是不是有车子停进去,只要购买了就必须要交。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如果开发商建造的地下车库不计入共享区域,开发商可以通过分红、出售或租赁等方式与业主达成协议。
如果车位包含在共享区域内,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按管理义务收取费用。
如果业主是购买了小区的停车位,在出售该房屋时应一并出售,因为业主不会转让该房屋后,该小区的业主也不能享受停车位的使用权。
扩展资料:
一种车位是车位,包括开放空间和室内空间。停车按收费分为免费停车和付费停车两种。
在停车场管理方面,出租车位,提供停车服务,停车费是停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车位通常分为固定车位和停车位。
注意:停车位
1、三轮摩托车可以根据微型车的尺寸来计算。
2、两轮摩托车可以根据自行车的大小来计算。
3、车辆换算系数是以面积换算为基础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位
随着购车热潮不断攀升,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卖完车位后业主会发现,每个月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车位管理费,一年就是一千几百了,到底这种车位管理费合理吗?我们买了车位还要交管理费吗?物业经理讲出了几点原因,非常现实。

1、虽然《物权法》中并没对车位管理费收费做规定和标准,而小区内车位的收费标准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拟定的,如果遇到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根据物价局制定的物价标准审批同意后执行的收费标准。

2、因此还是需要缴纳车位管理费(也有叫车位服务费),缴纳业务管理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这些费用包括停车场内清洁员打扫卫生、24小时照明、保安看管、设施不定期维护、排水、通风、监控等。

3、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看到这里,应该清楚为什么要缴纳车位管理费了吧,所以物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还是有道理的,毕竟他们提供了一些管理维护服务,业主也享受到了,缴纳管理费也是必然的,但对于收费不合理的地方可以进行投诉。
望采纳!
要的,缴纳业务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这些费用包括停车场内清洁员打扫卫生、24小时照明、保安看管、设施不定期维护、排水、通风、监控等。毕竟物业提供管理维护服务,业主也享受到了,缴纳管理费也是必须的。
我干过几年物业
车位是你自己买的,车位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自购买车位后不收管理费,如果有约定就不用交费。(有的小区地地库就是一次购买永久不收任何费用,自己不停车还可以出租)
没有约定就得交管理费,交管理费和有没有停车没有关系,你不停车,车场也要24小时保安,监控,保洁等等都要费用。
回家查一下购买车位的合同。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如果未计入公摊面积由开发商进行建设的地下车库,开发商可以通过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的方式与业主约定。计入公摊面积的停车位物业公司出于管理义务收取费用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如果业主系购买方式获得的小区停车位,在出售房屋时应当随房屋一起出售,因业主将房屋转让后不再系小区业主,也无法享受车位使用权利。
车位,即停车位,英文parking place,指停车的地方,包括露天场所及室内场所。车位按收费可以分为两种,免费车位和付费车位。在车场管理中,通过车位出租,提供停车服务,收取停车费是停车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常将车位分为固定车位和临租车位。
车位注:1、三轮摩托车可按微型汽车尺寸计算。2、二轮摩托车可按自行车尺寸计算。3、车辆换算系数是按面积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