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对于离婚时存在个人银行卡里对方不知道的钱,如果是个人的工资等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不知道的一方自知道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对于偷偷隐藏财产的一方,即使离婚后也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对此财产进行分割。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限制。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你说的这个情况还真的不太好说,因为毕竟是婚前财产,本就属于双方共同的财产,要看对方是不是追问了,如果没有那就是放弃了,但要是想分割那也没办法只能分给对方一部分了。
如果你能证明银行卡里的钱是离婚前存入的,而你当时不知道,婚后知道了,那你仍然享有一半金额的权利。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是宏观经济中的一个重要变量。它对于宏观经济均衡和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理论上,当总供给和需求达到均衡时,自然利率等于实际利率。在实践中,利率直接影响居民的储蓄和消费行为、企业的投融资决策以及进出口和国际收支,反过来又对宏观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均衡利率由市场供求决定,反映了金融市场中企业、家庭和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储蓄、投资和融资行为的综合效应。从长远来看,利率水平应该接近自然利率。中央银行应根据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管理需要和跨周期政策设计,调整政策利率。现在中国的实际利率略低于经济增长率,处于相对合理的水平。中国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不仅符合中国的实际国情,而且基本上符合国际惯例。中国在有序取消以往利率限制的同时,高度重视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利率制度,发挥市场利率在引导宏观经济运行中的关键作用。央行主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并发布政策性利率信号。在利率走廊的辅助下,央行引导市场基准利率围绕政策利率波动,然后向贷款利率传递
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分割财产的。即便是对方银行卡里面有钱,一方不知道的话,那这并不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就没有办法再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