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账务的完整性来看,你的意见是对的,最终确认银行存款增加45747元(50000-4253)、确认收入39100元、确认销项税额6647元。
而答案仅仅只是对银行存款增加的确认,对收入及税金没有涉及。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1993)财会字第83号) 7.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题只是针对货款收支做的关于承兑与银行科目的分录,对于收入是单独做分录的,对于收入则根据发票单独制单:借:应收账款45747 贷:主营业务收入391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6647
都是对的啊.
不过你这步结转成本时才做.一般是月底.